常州市八项行动推进“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市体改研究会 浏览次数:2972 字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今年以来,常州市主动靠前服务、全力输血供氧,积极致力于推“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为江苏迎来“人强、企盛、业兴”的“十四五”发展新局面贡献常州力量。常州市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新誉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入选全省首批“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近日,常州市出台了《常州市“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八项行动,助推示范基地建设。

一是高层次专家培养行动。支持示范基地加快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示范基地人才申报国、省、市级各项人才项目,对示范基地人才实行计划单列,不受名额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是人才载体建设行动。支持示范基地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创建“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等各类平台。

三是人才项目支持行动。支持示范基地开展人才项目建设,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引导示范基地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开展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建设等,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四是职称自主评审授权行动。发挥示范基地人才评价主体作用,探索向示范基地下放部分职称评审权,授权示范基地自主开展相关专业职称的初定及评审工作。

五是人才评价贯通行动。加快实现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落实示范基地技能人才申报职称通道。

六是技能人才评价行动。指导示范基地全面扎实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逐步扩大备案范围,提升技能培养层次,提升评价区域。探索境外职业技能与职业技能等级比照认定,支持示范基地培养职工掌握国际先进职业技能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七是技能培训提升行动。鼓励示范基地建立培训基地,扩大技能培训规模,提高技能培训质量。充分调动示范基地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大规模精细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八是人才服务优化行动。完善服务专员制度,建立多层次服务交互平台,加强与示范基地的沟通交流。多渠道发布示范基地人才需求信息,鼓励基地与各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合作,支持示范基地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才引智。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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