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部医保专项规划出炉 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费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市体改研究会 浏览次数:3027 字号:〖

9月16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省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的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专项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规划中明确,“十四五”期间,江苏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遇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江苏省医保局局长周英表示。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江苏全面免除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第一时间预拨医保基金33.9亿元,确保所有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此,周英表示,江苏先后制定实施了15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举措,全力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医保服务需要。执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为全省102.7万家单位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49.39亿元,服务“六稳”“六保”取得实效。

围绕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方面,规划还提出,将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医疗服务价格应急调整机制。建立医疗保障服务应急供给机制。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江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96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动态全覆盖,全省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得到进一步稳定巩固。

据了解,紧扣“十四五”总体要求,结合江苏实际,此次规划共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46项举措,如,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期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0%左右,职工医保人数占参保人数的4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窗口可办率达到100%,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85%左右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等指标。

《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12项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巩固全民参保成果,优化提升参保结构,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打通劳动年龄段居民参加职工医保转换路径,引导更多群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做好跨统筹地区和跨制度参保的转移接续和待遇衔接,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政策。

二是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公平统一,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提升生育保障水平,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首次把“建立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提供多层次制度供给”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建立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

四是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筹资运行机制。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缴费责任。全面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

五是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医保支付绩效和价值评估。发挥医保支付引领作用,健全医保支付规则体系。统一医保目录管理,创新国家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方式,建立健全“双通道”管理和部分药品单独支付机制。

六是加快健全严密安全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法规制度、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实现对基金使用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压紧压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

七是深化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全面执行阳光采购制度,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带量采购品种范围。加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综合治理,实施阳光采购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

八是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政策的协同联动机制。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九是助力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购买作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药产品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协商共治机制,探索形成医保利益相关方定期协商机制。

十是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提升医保总额管理质效,建立医保基金总额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协议管理执行,制定全省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细则,强化医保信用管理,依法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强制披露。

十一是大力推动医保信息化一体化建设。高标准建设江苏“智慧医保”工程,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全省落地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支持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提高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标准化体系,提升大数据支撑医保综合治理能力。

十二是优化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集成高效的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建设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创新医保公共服务方式,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治理水平,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人群需求。推进长三角医保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建成全省统一的12393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热线。

来源:江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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