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市监知保〔2023〕159号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激励专利发明创造和运用,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常政规〔2017〕4号),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常州市专利奖包括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和优秀发明人奖,其中本届评出金奖不超过5项、优秀奖不超过10项、优秀发明人奖不超过5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人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本市户籍居民;
3.专利为申报单位或申报人自主研发获得;
4.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已经转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申报的专利应当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
6.未获得过市专利奖、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7.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二)申报市优秀发明人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发明人是本市户籍居民或按照人才引进等政策来本市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主要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勤于创新创业,截至申报日已连续在本市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不少于2年;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主要发明成果为已授权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国外专利不少于2件;
5.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所做出的职务或者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关系清楚;
7.已获得过市优秀发明人奖,且之后无新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第4项中所述专利的,不参加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常州市专利奖,应当填报《常州市专利奖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
1.申报专利奖的专利证书及专利全文;
2.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3.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的台账,包括国别、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专利权人、法律状态等;
4.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以及构成专利池或者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
文章看多了有点累?微信扫码看点不一样的东西
或微信搜索市体改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