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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常州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来源:市体改研究会 浏览次数:8098 字号:〖

关于组织2022年常州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科发〔2022〕2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46号)有关精神,根据《常州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常科发〔2022〕77号),现就2022年常州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类别

(一)技术吸纳方奖补。我市企业引进省内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建有省(市)级研发平台企业等的先进技术成果,在市内转移转化的,按年度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中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单一年度累计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技术转移机构奖补。本市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市内转化的,按年度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中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补,每个机构单一年度累计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技术经纪(经理)人奖补。技术经纪(经理)人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市内转化的,按年度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中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补,每位技术经纪(经理)人单一年度累计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技术吸纳方奖补


1.奖补申报程序如下


企业自愿提出申报,申报材料经所在科教城科技处、区科技局审核盖章,统一报送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2.申报材料


(1)常州市企业技术转移奖补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


(2)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必须标注对应合同名称);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二)技术转移机构奖补


1.奖补申报程序如下


技术转移机构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经所在科教城科技处、区科技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2.申报材料


(1)常州市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奖补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


(2)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应盖有买卖双方公章,原则上写有促成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


(3)技术转移机构与买方或者卖方的技术交易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4)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必须标注对应合同名称);


(5)技术转移机构尽量提供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时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6)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


(三)技术经纪(经理)人奖补


1.奖补申报程序如下


技术经纪(经理)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经所在科教城科技处、区科技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2.申报材料


(1)常州市技术经纪(经理)人技术转移奖补申报信息表(见附件3);


(2)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应盖有买卖双方公章,原则上写有促成交易的技术经纪人名字)


(3)技术经纪(经理)人与买方或者卖方签署的技术交易服务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必须标注对应合同名称);


(5)技术经纪人尽量提供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证明材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经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认定的常州技术经纪(经理)人事务所审核的促成交易情况(见附件4);


(7)技术经纪(经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技术交易是指以签订技术合同方式,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交易。本次申报对2021年签订,经认定登记且进行支付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为依据进行奖补。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成交金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余额。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2022年11月30日前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额。


(三)技术吸纳方须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四)关联技术交易不在支持范围,关联关系包括技术交易各方有股权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等。


(五)技术转移机构须为本市注册,经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常州分中心在线登记并开设店铺;同时,经常州市科技局备案评定(备案网址:“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http://kjj.c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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